四部分类法

四部分类法是我国古代的图书分类法,简称四分法,其四大基本部类为“经、史、子、集”。四分法发端于魏晋时期,至唐人编撰《隋书•经籍志》才正式确定“经、史、子、集”的名称和顺序。
  四库全书经部收录儒家经典。汉代开始称《诗》、《书》、《易》、《礼》、《春秋》为“五经”。唐代把《周礼》、《礼记》、《仪礼》、《公羊传》、《毂梁传》、《左传》、《诗》、《书》、《易》称为“九经”。唐代又把《孝经》、《论语》、《尔雅》列入经部。宋代又将《孟子》列入,称“十三经”。
  清代的《四库全书》经部之下分易、书、诗、礼、春秋、孝经、五经总义、四书、乐、小学十类。
  史部收录记载历史兴废治乱和各种人物以及沿革等的历史书,如《史记》、《汉书》之类,以及地理书、目录书。《四库全书》史部之下分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官职、政书、目录、史评等十五类。
  子部收录诸子百家及其学说的书籍,如《庄子》、《韩非子》等,以及释道宗教的著作。《四库全书》分为儒家、兵家、法家、农家、医家、天文算法、术数、艺术、谱录、杂家、类书、小说家、释家、道家,共十四类。
  集部收录汇集几个作者或一个作者的诗文集,如《唐五十家诗集》等,以及文学评论、戏曲方面的著作。《四库全书》分为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词曲等五类。
  这种四部分类法自唐代至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了,作为一种传统分法,它在类分我国浩如烟海的古籍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适用于传统文化典籍。今天,它仍是我们熟悉古籍、进而了解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五四以来,我国借鉴西方的图书分类法,按现代学科体系进行图书分类。目前,我国各类图书馆普遍采用的是九十年代修订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中图法”),但是,由于不少古籍很难纳入中图法的分类体系,因此一般古籍图书馆(库)的庋藏和检索,仍袭用传统的四部分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