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焕

袁崇焕袁崇焕(1584年6月6日-1630年9月22日),字元素,一说字自如,汉族。祖籍广东东莞,出生于广西布政使司梧州府藤县北门街(一说袁崇焕出生于广东东莞,年十四随祖袁世祥,父袁子鹏迁至广西藤县)。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袁崇焕中三甲第四十名,赐同进士出身,授福建邵武知县。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袁崇焕被朝廷任命为福建邵武知县。
  明天启帝采纳侯恂等的建议,授袁崇焕为兵部职方司主事,旋升为山东按察司佥事、山海监军。袁崇焕任职后,上《擢佥事监军奏方略疏》,力请练兵选将,整械造船,固守山海,远图恢复。
  熹宗崩,崇祯即位,魏忠贤被诛。朝臣纷请召袁崇焕还朝。崇祯元年(1628年)四月崇祯任命袁崇焕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七月袁崇焕入都,慷慨陈词,计划以五年时间恢复辽东,并疏陈方略,二十四日崇祯赐崇焕尚方宝剑,便宜行事。袁崇焕疏谢并陈方略,崇祯赠蟒玉银币,崇焕辞莽玉不受。
  崇祯二年(1629年)十月,发生“己巳之变”。皇太极率十万清兵绕道蒙古,十月戊寅日(12月11日)突破长城喜峰口,攻陷遵化,京师震动而戒严,同时诏令各路兵马勤王。正在山海关附近的袁崇焕率领关宁九千骑兵,于十一月十九日,赶在皇太极之前驰抵京师城下。
  世传清太宗皇太极施反间计,捕捉两名明宫太监,然后故意让两人以为听见满清将军之间的耳语,谓袁崇焕与满人有密约,皇太极再放其中一名太监回京。明思宗中计,以为袁崇焕谋反,在崇祯二年(1629年)十二月初将袁崇焕逮捕入狱。囚禁审讯半年后,在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明思宗以“袁崇焕咐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及至城下,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罪名于三年八月碟刑(分裂肢体)处死于西市,弃尸于市。行刑那天,袁崇焕毫无惧色,他被五花大绑,押上刑场,“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袁崇焕卒年四十七岁。
  袁崇焕在行刑前,念出了自己的遗言:
  一生事业总成空,
  半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
  忠魂依旧守辽东。
  《明史·袁崇焕传》中记载:“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
  梁启超在《袁督师传》有云:“若夫以一身之言动、进退、生死,关系国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于古未始有之。有之,则袁督师其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