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入关平定中原,建立了中国最后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但是,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在汉族传统观念中,受到很大的抵触。尤其是在汉族知识分子心中,弥漫着相当激烈的民族仇视情绪。因此,他们通过各种文字作品来表达自己的反清思想,抒发亡国灭族的愤恨。
针对这一情况,清朝统治者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封建统治基础,便加强了对思想文化的控制。为了镇压知识分子的反抗,统治者从其作品中断章取义,然后罗织罪名,直至将其下狱处死。这种以文字来判刑的统治手段称为文字狱。在清朝兴起的文字狱中,除了极少数事出有因,确为散布反清思想之外,绝大多数是捕风捉影,牵强附会的冤案。
清朝康熙时期,先后发生20多起文字狱。这其中震动比较大的是庄廷龙《明史》案。庄廷龙是浙江湖州的富家大户,双目失明。他出钱购买了一部未完成的《明史》,并招募江南一带有学识的文人,补写了明朝的史事,定名为《明史辑略》。书中在叙述史事时,仍用明朝年号,不承认清朝的正统地位。后来此书被人告发,清廷大怒。当时,庄廷龙已死,却仍被掘开坟墓,屠戮了尸体。其家属以及为书作序、校阅、刻字、印刷、买书、卖书者,甚至是当地官吏都被牵连。其中,被处死者达72人,充军发配边疆者数百人。但此时,文字狱还没成为镇压反清知识分子和禁锢汉族官员思想的统治政策。总的看来,康熙当政时期对知识分子采取怀柔和宽容政策,统治者还没有把文字狱当作镇压反清知识分子或者汉族士大夫思想的一种有意识的政策。当时刊行的顾炎武诗文集、王夫之的《读通鉴论》等都有明显的强烈的民族情绪,都未被追究。
到雍正执政时,他在位时间虽短,但有案可查的文字狱也有近20起。1726年,礼部侍郎查嗣庭到江西任考官。他出了一道作文题“维民所止”,其大意是说,国家土地广阔,都是百姓所栖息、居住的,有爱民之意。这个题目完全符合儒家观点。但是,雍正觉得“维止”两字是“雍正”两字去了头,这就暗示要杀雍正的头。
于是,查嗣庭全家被逮捕严办。不久,查嗣庭及其儿子含冤死于狱中,家人遭到流放,浙江全省士人6年内不准参加举人与进士的考试。此后,文字狱被有意识地用来压制汉族知识分子的思想。此后的文字狱出现了两个新的动向:一是文字狱被有意识地用作压制汉族知识分子民族意识和民族气节的重要手段;二是告讦蜂起,多数文字狱都是自下而上的举发。一些地方官吏以查出犯忌文字为邀功之路。
乾隆皇帝在位时先后发生文字狱100多起,他大兴文字狱的目的是借此彻底消除汉人的反清民族意识。1783年,李一在《糊涂词》中写有,“天糊涂,地糊涂,帝王帅相,无非糊涂”。结果被乔廷英告发,经调查发现乔廷英的诗稿也有“千秋臣子心,一朝日月天”的诗句,日月二字合为明,随即被认为是大逆不道。两人都被凌迟处死。这一时期的文字狱,多数为望文生义,随意判定的冤假错狱。乾隆朝的文字狱达到疯狂、残酷与荒唐的地步。
文字狱给思想文化、士人风气带来恶劣影响。龚自珍的名言“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大意是“言谈中听到文字狱就吓得立即躲远,文人著书就为生计,不敢发表自己的见解”。这是对清代文字狱后果的真实写照。读书作文动辄得祸,文人学士只好泯灭思想,丢掉气节,或者死抱八股程式,背诵孔孟程朱的教诲以求科举入仕;或者远离敏感的学术领域,远离现实,把全部精力用于训诂、考据的故纸堆中,史称乾嘉之学。
文字狱败坏了官场风气。清朝官员大多数是科举入仕。作为文人,他们有可能成为文字狱的牺牲品;作为官僚,他们又是文字狱的制造者或帮凶。他们一方面不愿意自触文网,身死家破;另一方面不愿因为贯彻皇上谕旨不力,不能严究文字之责而获罪。于是他们只有向着谨小慎微、没有思想、没有节操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