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义

三民主义,是同盟会的政治纲领,由孙中山于1905年首次提出。它分为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简称“三民主义”。三民主义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它是中国人民的宝贵精神遗产。此处提到的“三民主义”为旧三民主义。三民主义:三民主义
  孙中山在学习和奔走于欧美各国期间,认真研读了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并亲身体验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从中得到启示。此后,于1894年建立兴中会时,制定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建立合众政府”的入会誓词,第一次提出了建立民主共和国的要求。后来,通过革命实践,正式提出了三民主义,并将其完整地表述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四句话。
  民族主义的主要内容即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也是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在清末的战斗口号,其目标是推翻满清政府。因为由满族贵族建立的封建专制政权,不仅阻碍了中国的资本主义发展,而且它已经成为西方列强在中国的代理人,同帝国主义相互勾结,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因此,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以及清政府同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矛盾结合在了一起,使得满清贵族成为了中华民族主要的敌对势力。这使得反抗满族的统治,在当时拥有强大的号召力。
  民权主义是三民主义的核心,即“建立民国”,它反映了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民权主义揭露并批判了封建专制主义的腐朽和落后,主张推翻封建帝制,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颁布宪法,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力。
  民生主义,其目的是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推进中国的近代化,根本措施就是“平均地权”。即让地主将其私有土地的价值上报给政府,国家按其价值征收赋税,以后如果地价上涨,则上涨的部分归国家所有,同时国家可以按照上报的价值将土地收买。这样便能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中对人民的剥削,同时还可以防止地主对土地的垄断,从而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旧三民主义的历史意义:旧三民主义的思想集中代表了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利益,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民族独立、民主权利和发展经济的共同愿望,推动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发展。它借鉴了西方民主主义思想,成为中国近代社会的民主革命纲领,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政府。孙中山还以旧三民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颁发了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但三民主义由于缺乏明确、彻底的反帝反封建内容,使得三民主义不可避免的具有其本身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