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

清末新政:慈禧太后清朝末年,由于义和团运动等野蛮的排外暴乱事件造成列强大举入侵,酿成弥天大祸。加上列强的政治压力,要求清政府迅速改变当前的无能状态。当时的清政府和军队已经无法应付当时的政治局势,财政上也出现了严重的亏空,这使清朝统治着感到自己的统治地位已经开始动摇。因此,维护清王朝的统治成为统治者们面临的重要课题。于是,1901年,慈禧太后正式宣布实行“新政”。
  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用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上谕,命督抚以上大臣就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等问题详细议奏。4月21日,又下令成立了以庆亲王奕劻为首的“督办政务处”,作为筹划推行“新政”的专门机构,任李鸿章、荣禄、昆冈、王文韶、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后又增加袁世凯)为参予政务大臣,总揽一切“新政”事宜。
  1901年到1905年,清政府连续颁布了一系列“新政”上谕。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筹饷练兵。编练“新军”是清政府“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1901年8月29日,清政府下谕全国停止武科科举考试,9月11日命令各省仿北洋、两江筹建武备学堂,9月12日下谕全国各省裁汰旧军,编练“常备军”,编练“新军”的工作在全国铺开。为了在全国推行编练“新军”计划,清政府于1903年12月4日设立练兵处,任庆亲王奕劻总理练兵事务,袁世凯为会办练兵大臣,铁良襄同办理,练兵处的实权为袁世凯所掌握。清政府还令各省设立督练公所,为各省领导编练“新军”的机构。1904年9月,练兵处、兵部奏准在全国编练“新军”36镇,颁布了《陆军学堂办法》。1906年11月7日,清政府改兵部为陆军部,将练兵处并入其中,铁良为尚书,统一指挥全国“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