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为汉代官署名,在汉朝的政令制度中规定,官吏和民众有上书言事者,均由公车令负责接待。此后,公车就代指入京请愿或上书言事,也特指入京参加会试的人上书言事。
1894年,中日之间爆发了甲午战争。在战争进行期间,清政府组织了1895年的科举考试。各省的举人在北京考完会试后,正在等待发榜。此时,传来了甲午战争中国战败,清政府被迫签订了《马关条约》,将台湾及辽东割让给了日本,并赔款2亿两白银的消息。闻听此讯,在北京应试的举人群情激愤,来自台湾的举人更是痛哭流涕,大家都难以接受这一丧权辱国的条约。于是,1895年4月22日,来自广东的举人康有为、梁启超写成了约18000字的奏疏。其内容主要是反对签订《马关条约》,并提出了编练新兵、加强防务、变法图强等主张。来自18个省的举人对这一举动纷纷表示支持,而且有1200多人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5月2日,康有为和梁启超带领18省举人集聚在都察院门前,请求代为上奏皇帝。因为外省举人到京是由朝廷的公车接送,事件亦被称为公车上书。“公车上书”提出了四项解决办法:一、下诏鼓天下之气;二、迁都定天下之本;三、练兵强天下之势;四、变法成天下之治。康有为指出前三项还只是权益应敌之策,第四项才是立国自强的根本大计。都察院则以《马关条约》已经签订,现已无法挽回为理由,拒绝了举人们的这一请求。
对这一事件,梁启超的描述是:“甲午败后,(康有为)又联合公车千余人,上书申前议(指变法之议),亦不达。世所传公车上书记是也。”
康有为的描写比较详细:“时以士气可用,乃合十八省举人于松筠庵会议,与名者千二百余人,以一昼二夜草万言书,请拒和约、迁都、变法三者,卓如孺博书之,并日缮写……遍传都下,士气愤涌,联轨察院前里许,至四月八日投递,则察院以既已用宝,无法挽回,却不收。”
公车上书虽被清政府拒绝(一说当时此书未能送出),在当时没有得到直接实质的成果,但却形成了国民问政的风气,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此后,各地出现了许多不同的议政团体。其中,由康有为和梁启超发起的强学会声势最为浩大,曾一度得到南洋大臣张之洞等清朝高级官员的支持。康有为等以变法图强为号召,在北京上海等地发行报纸,宣传维新思想。随后,光绪皇帝任用康有为等,开始实施新法,史称戊戌变法。
公车上书激荡起了资产阶级维新变法的思潮,标志着已酝酿多年的资产阶级维新变法思潮已发展为爱国救亡的政治运动,对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和震动。从此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被唤醒,走上了救亡图存、拯救民族危难的革命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