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 桓
 

              社会经济

  乌桓人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室,皆东向日。善骑射,亦狩猎。食肉、饮乳,衣毛皮。兼营农耕,以布谷鸟为候,作物有青穄、东墙。能酿白酒,但不知作麹,糵米常仰给于中原。妇女能在皮革上刺绣和制作罽一类的织物。男子能作弓矢,制鞍勒,锻铜、铁刀兵。
  乌桓社会由若干部组成,各部有数百、千邑落,每邑落约有二三十户。部首领称大人,邑落首领为小帅。大人以下,各自畜牧治产,不相徭役;大人有所召呼,部众不敢违,违者死罪。盗窃不止,亦死罪;叛逃者捕归,放逐于沙漠中。有罪,可以牛羊赎。大人、小帅最初由邑落人民推选,勇健、能理决斗讼者得举,2世纪末以后,变为世袭。
  乌桓俗贵少贱老。怒杀父兄,不以为有罪,然不害其母,因母有族类;而父兄以己为种,故无人过问。血族复仇之风颇盛。
  乌桓人髡头,女子至嫁时才蓄头,分为髻,戴一种桦皮制的高帽子,称为句决。男子娶妻,皆先私通,略其女去,半年百日后,始遣媒送马、羊、牛为聘;婿随妻归,服役二年后,妻家才厚遣其女回夫家。部落内,除战争外,一切皆从妇女之计。父兄死,妻后母,报寡嫂;寡嫂之小叔死,小叔之子可以伯母为妻;小叔若无子,再轮及其他伯叔。
  乌桓人土葬,用棺。葬时亲旧环坐,两人诵咒文,杀一肥犬及死者生前所乘马,烧衣物、服饰,歌舞、哭泣相送。相传犬能护佑死者神灵返归赤山(一说在今兴安岭南脉,乌桓人认为人死后魂归此山),不致中途遭横鬼遮拦。
  乌桓人敬鬼神,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已故著名大人。以牛羊为牺牲,饮食必先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