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政治伦理思想探析

涂平荣

  墨子(公元前475-前395年),名翟,鲁国人,卓越的个体劳动者,并博通书籍,在当时几乎与孔子齐名。所处时代正值诸侯争霸,天下大乱的春秋、战国之交,他创说立派,根本目的是“治天下”。他一生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并身体力行地实施了许多济世拯民的义举,试图建立一套治国方案,劝说各国的为政者按他的方案实施“兼爱”,为天下兴利除害,任人唯贤、以人为本、厉行节约、反对侵略战争,谋求人们生活安定,国家富强繁荣。这些可贵的政治伦理思想代表了当时小生产者的要求,显示了墨子敏锐的政治思维特征,并对后世永远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本文以下对此略作论述。

  一、“兼爱”——为政者的施政纲领

  “兼爱”又称“兼相爱,交相利”,就是不分亲疏贵贱无差别地互爱,视人若已,即“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中》)。它不仅是墨子处理社会人际关系的普遍伦理原则,也是墨子对为政者提出的施政纲领的要求。墨子认为为政者治理天下有两种做法:其一是行“别”不行“兼”,这种做法“亏人利己”,“恶人贱人”,违背天意,得不到人们的拥护。其二是行“兼”不行“别”。这种做法爱人利己,视人若已,顺从天意能得到百姓的拥护。墨子说这两种做法导致了截然不同的后果。于是他告诫为政者:如互相以“别”对待,会产生天下大害,而互相以“兼”对待,则会产生天下大利。即所谓“天下兼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墨子·兼爱上》)“今吾本原兼之所生,天下之大利者也;吾本原别之所生,天下之大害也,是故墨子曰:别非而兼是者,出乎若方也。”(《墨子·兼爱下》)在阐明“兼爱”之益后,为具体实施这一学说,墨子向为政者提出“尚贤”,主张“官无常贵,民无终贱。”(《墨子·尚贤上》)为避免战乱,提出“非攻”,认为侵略战争“贼灭天民”,同样违背了“兼爱”的道德,他称“兼爱”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根本途径,只有天下人皆相爱,才能“合其君臣之亲,弥其上下之怨”(《墨子·非儒下》),达到“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墨子·兼爱下》)。社会由此安治富庶,只要为政者以“兼爱”为施政纲领,则能国泰民安、国强民富。然而这种美好的愿望由于墨子本人阶级局限性和历史背景,在阶级社会中是很难实现的。因不同阶级之间经济利益的对抗是不可调和的。墨子处在社会制度大动乱的时代,企图以“兼以易别”的道德力量来改造社会思想,这离开了人们的现实利益关系与政治关系,就陷于空谈而很难如愿。然而“兼爱”思想毕竟有其可取之处,他要求为政者为“兼君”,对万民实施“饥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三民主义·民族主义》)。它反映了处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要求生活有保障的心声。他还提倡“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墨子·尚贤下》),这就真正体现了兼爱互利原则,因为“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墨子·兼爱中》)人人都相爱互利、就可消除产生祸乱的根源达到天下太平。这鲜明了反映的人们之间相爱和团结互助的精神、体现了“兼爱”思想具有人民性的品格。

  二、“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政者的政治责任

  墨子从小生产者的利益出发,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衡量一切思想行为的价值标准,当然也把它当作为政者政治伦理的价值指向,当作为政者应尽的政治责任。这里的“天下之利”是指“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墨子·尚贤上》)简言之就是“天下之治,天下之富,天下之宁。”“天下之利”是实现和保障“天下之富”、“天下之宁”的政治条件,而这三者都需要“兼爱”这个道德理想原则和精神来保证。“天下之害”是指“国与国之相攻,家与家之相篡,人与人相贼。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墨子·兼爱中》)即国与国、人与人之间互相残杀争夺,天下混乱。墨子认为“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墨子·兼爱中》)为了兴利除害,墨子主张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来取代“别相恶,交相贼。”可见,“兼”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根本途径。而后者是前者的目的。墨子始终把“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作为为政者的一种政治道德责任和价值取向,倡导“利天下,为之”的道德精神,要求为政者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己任。因为墨子认识到人们不仅要求为政者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己任。而且墨子还认识到人们不但要求生存和温饱,而且要求子孙的繁庶和幸福。而当时有些统治者对内剥削人们,对外发动侵略战争,使无数人战死病死,困苦不堪、更有的霸占许多年轻女子,使很多男子不能结婚生育。这一切都破坏了人们的繁庶和幸福,为政者有责任为天下除害。在墨子看来,仁人君子(为政者)和“天下之治道”即“兼爱”都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宗旨,也就是说“仁人君子”和“天下之治道”,必以共盛“天下之利”和“兼爱”为目的和价值取向,注重社会责任,以谋求天下之大利。他们在政治方面的责任是使政治清明;在经济方面的责任是使国家物质丰裕和人们基本物质生活利益皆得;在社会秩序方面的责任是社会和谐安宁,人们安居乐业;道德方面的责任是平等无差别对一切人施“爱”。这种思想充分反映了小生产者的利益需要得到保护的呼声,是站在人们的立场上,要求为政者要体贴民情、爱惜民力、以人为本施政,以谋求广大人们的根本利益为政治道德责任,这对当今的“官德”建设具有不可多得的启迪作用。

  三、“尚贤”——为政者选官之据

  为保证“兼爱”在政治上得以实施,墨子针对世袭性尊卑秩序的政治体制,提出了“尚贤”作为为政者选官之据,墨子曰:“故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墨子·尚贤上》)。可见他认为只要有才能,不论其出身、地位如何,都应安排在重要岗位上,没有才能的人,即使是贵族或统治者的亲戚,也不应任用,这就可形成“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墨子·尚贤上》)的局面。其“尚贤”思想虽然并没有要求缩小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等级差别,更不是取消宗法等级制度本身,但却是反对世袭的等级制度,是对孔子“举贤才”的具体要求“亲亲有术,尊贤有等”在政治上的抨击,他明确提出“贵贤罚暴,勿有亲戚弟兄之所阿”(《墨子·兼爱下》),完全根据“贤”来选拔有用人才,它代表了小生产劳动者的政治要求,直接反对孔子所维护的贵族等级制度中的世袭特权。他敢于站在战国时期的封建领主的对立面,提出这种“尚贤”思想。表明了古代思想中无与伦比的政治立场和伦理态度,他的旨意在于治理国家要建立良性的人才机制,避免制度压抑人才,疏导社会政治秩序。墨子认为要实现国内和平,避免政治混乱,就要任用贤德之人在国家总功利增加的基础上实现国家内部的政治稳定。可见墨子崇尚贤人的开明治理,并把选贤才的范围扩大到“贱人”阶层,这就打破了王公贵族与平民贱人的差别界限,这实际上是“兼爱”原则的进一步延伸,同时墨子还主张施政治国不仅要“尚贤”,还要“亲士”、“修身”,即为政者安邦治国不仅应当亲近辅佐的贤能之士,还要加强自身修养,铸就高尚品行,这些也是为政者必须具备的政治品质。总之,墨子的“尚贤”思想,主张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这也成为当今选拔干部的一条主要依据,体现了墨子卓越的政治气魄和超人的政治智慧,对当今的干部人事任用制度的发展完善也大有裨益。

  四、“非攻”——和平之本

  墨子认为在政治混乱之中为害人们最大的事情是侵略战争,因此为避免诸侯间的纷战,提出了“非攻”。他一生中比较突出的政治活动也是从事反对侵略战争,并且还研究和制定了许多反侵略战争的战术。他认为侵略战争危害最大,却最不容易为人所认识,一般人认识到偷盗杀人是不义的,却认识不到侵略战争是不义的,这样就不能分辩义与不义,甚至混淆黑白,以不义为义,为侵略战争辩护。他批判从事侵略战争的国家都是“攻伐无罪之国”,并且对被侵略的国家“燔溃其祖庙,劲杀其万民”(《墨子·非攻下》)。这样一方面固然是使被侵略国家的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遭到极大破坏,但另一方面发动侵略战争也是“夺民之用,废民之利”去从事战争的,加上在战争中因饥寒、疾病伤亡的人也是不可胜数,计算起来“其所得反不如所丧之多”(《墨子·非攻中》)。因此,墨子认为在战争中没有胜利者,只有受害者。墨子还认为有些国家发动侵略战争,觉得有利可图,但仔细一想这些国家大部分是人口不足而土地有余,只是因君主好大喜功而去侵略,这样即使有暂时的胜利也是“亏不足而重有余,”得不偿失。所以墨子说发动侵略的国家对被侵略的国家“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公输》)。这种不仁不智的好战国如舍弃家中的“梁肉”去偷窃邻居家的“糟糠”,可说是犯了“窃疾”的战争狂。当然墨子并非笼统地反对一切战争,他支持合理的战争。在对当时战争的性质分析上他并非将好坏的标准定在战争的正义性(诛)和非正义性(攻)的区别上,而是定在战争的“攻”与“守”的区别上。他的“非攻”实质上重点仍是“非战”,这与他的兼爱思想是完全一致的,并且也是他的兼爱思想中最集中最突出的具体要求。他的“非攻”思想反映了幻想过安居乐业生活的小生产者的要求,对诸侯国的兼并战争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满,从某些程度上说是一些小生产者的幻想和软弱无力的表现。但总的说来,墨子提出“非攻”思想,反对互相侵伐,为和平四处奔波,主张强不凌弱,富不压贫等和平共处思想符合当今和平与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展现出其独到的政治胆识,对世界文化具有丰富的现代价值。我们应充分利用其和平思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争取较长时间的和平稳定环境,保持国民经济稳定而健康地发展。

  五、“节葬”、“节用”、“非乐”——为政者的政治道德

  墨子是古代思想史上较早提出节俭是人类美德理论的思想家。这是对人们劳动成果的肯定。他从功利主义出发,主张“节葬”。认为当时流行的厚葬久丧,使已生产出来的财富被埋葬,使能从事生产财富的人不能参加生产劳动。甚至限制“男女之交”,使人口也不能繁殖,这对国家和人们都是十分不利的。他特别提出“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处丧之法,将奈何哉!”(《墨子·节葬下》)这是对当时尚存在的杀殉的残酷性进行最直接的揭露和控诉。可见墨子谴责过统者过分奢侈的生活给人们带来了无穷的苦难,“当今之主,其为宫室……必厚作交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墨子·节葬下》)可见他主张为政者应节省财政开支,减轻人们的负担,使得人们得到休息,并把钱用到能给人们带来利益的事情上。他还主张活着的人其衣食都应节俭,他自己也身体力行,衣食简朴。墨子还以同样的理由提出“非乐”,认为音乐的盛行,妨碍男耕女织,“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墨子·非乐上》)应该禁止。他从提倡音乐所造成的政治后果来论证这一点:“乐逾繁者,其治逾寡,自此观之,非乐所以治天下也。”(《三辩》)。他更反对与乐有不可分割联系的周礼:“俯仰周旋威仪之礼……诸如费不加民利者,圣王弗为。”(《墨子·节用中》)可见,墨子要求为政者要从“利人,利天下”出发施政,这与当时的经济状况有关的,那时经济落后人们生活贫困,所以墨子提倡节俭。当然随着当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方面追求更高消费是扩大内需的必要,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但我们不能忘却勤俭节约的美德,去片面追求脱离实际的贵族生活。当今有些官员只知“权利不用,过期作废”,贪赃枉法,营造自己的舒适安乐窝,却不顾贫困人们的生活疾苦,这些官员官德败坏,应给予追究。随着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正在深入开展,墨子的节俭思想在官员之中应大力倡导并认真效法,勤俭持家、勤俭建国是任何时代都应恪守的律言。

  综上所述,墨子的政治伦理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有鲜明的民本思想和人民性特点,其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对当今的政治与行政伦理建设有着深远的借鉴意义和启迪作用,并有不朽的世界文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