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昀亮
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将王贲率领几十万秦兵以泰山压顶之势,从燕国南部直扑临淄,灭齐。终于遂秦“囊括四海之意”,逞其“并吞八荒之心”。凭借着无可争议的经济、军事优势,秦一统华夏,国力空前强盛。从一个“主畜”、“息马”的附庸之邑到“吞二周而亡诸侯”的秦帝国,它的崛起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一位来自卫国的改革家,他就是商鞅。
商鞅,姓公孙氏,名鞅。少时即好刑名之学。趁着秦孝公下令求贤之机入秦,被任命为左庶长,推行变法。经过一番艰苦卓绝的努力,商鞅在短短的二十年之内就将秦国从“国家内忧,未遑外事,诸侯卑秦,丑莫大焉”中带入了“天子致伯,诸侯毕贺”的新境地,而他自身也是飞黄腾达,相秦十年,受封于、商十五邑。国家的兴旺与个人的发达在商鞅的手中得到了极和谐的统一,这一切自然是商鞅变法的功劳,而商鞅变法之所以能够行之有效,正是由于商鞅的用世思想和治国方略对当时的社会矛盾起到了很好的调节作用。
商鞅的用世思想源出法家这一学派,两者之间颇为相似,但他显然对“变古”更为倾心,主张“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试图在新的时代建立全新的社会秩序。“变古”必然会遭到保守势力及利益受损的阶层的竭力反对,出于对这一点的认识,商鞅也秉承了法家一贯的“重法”思想,提倡“以法治国”,并且十分看重刑罚和君尊臣卑,深深地懂得暴力与专制在变法中的积极作用。主张与提倡,构成了商鞅变法的缘由和实现手段,扶持着秦国踏上了一条走向强盛的通途。
商鞅变法始于秦孝公三年,其时整个中国生产力水平低下,人民生活甚是艰苦,自然资源以及依赖于自然资源而获取的生活资料相当匮乏。各个诸侯之间的钩心斗角,相互攻伐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土地、森林、牲畜等资源的渴求。战事连绵,封建贵族大量私占土地使得矛盾对立更加尖锐。无论是在各诸侯国国内或是国与国之间,这一类矛盾都占据着统治地位。但商鞅通过变法,在秦国成功地调节社会矛盾,而且让矛盾成为了秦国在经济上,军事上迅速强大的一大促因。
商鞅因时而治,度势而为,颁布实施了许多法令。虽然内容繁杂,但归结其作用,不外乎以下两条:
其一,淡化国内矛盾。
商鞅深知一个国内矛盾重重的国家是不可能强大的,因而采取了大量措施来团结人民,淡化国内的矛盾。一方面,他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在变法令中提出“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并且实行重农抑工商的政策。另一方面,他同时又设置严酷的刑罚,强制国人团结。譬如“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等等。经过这些手段的标本兼治,秦国被构建成了一个相当严密的社会体系,国民大悦。商鞅也达到了他淡化国内矛盾的目的,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其二,激化国际矛盾。
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远非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秦国僻居西戎,气候条件,自然环境,土地状况等种种因素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商鞅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因此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又妙招迭出,轻轻巧巧地将矛盾的一面腾挪给了六国。妙招之一,允许土地私有。妙招之二,以战功作为得官与升迁的唯一途径。妙招之三,迁都咸阳,作出向东发展的战略决策。这样规定之后,既削弱了封建贵族的权势,使得国君权力集中,又将人民生活资料的来源与国家战事相联系,国家利益摆脱了封建贵族这一阶层,直接与人民的个人利益取得某种程度上的一致。因此,矛盾的一面仍然是秦民,另一面却被转嫁给了六国,这一转嫁又间接地促成了秦国在军事力量上的强大。
变法推广之后,构怨甚众。据史载,商鞅最终被车裂殉国,这其中固然有商鞅天资刻薄的缘故,但封建贵族的扑灭仍是主要原因。可是历史前进的车轮碾碎了他们,秦国依靠着变法改革,实力大增,独抗六国而余力可贾。从那时起,可以说就已经揭开了秦灭六国,一统华夏的序幕。
秦之所以兴,是因为它的统治者按照商鞅“当时而立法”的主张适时地制定法令,采取措施。但到了统一天下之后,秦的统治者忽视了整个形势的变化,仍旧沿用了统治一个诸侯国时的一套策略,直接导致了秦的盛极而衰,既而亡国。
对于秦的灭亡,西汉贾谊认为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的缘故。的确,统一伊始,大量颁布实施的政令中欲图实现的是弱民,劳民的目的。灭六国之战的硝烟还未散去,秦又南取百越,北逐匈奴,穷兵黩武。军事上大量地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使得国家的经济形势严重恶化,民役繁重。大兴土木修建阿房宫,骊山墓地,连筑长城等举措更诱发了赋税沉重,徭役苦多,民生艰难等社会不安定因素。《汉书》中记载:“至秦……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史记》中也提到“头会箕敛,以供军费,财匮力尽,民不聊生。”认识到自己民众的矛盾冲突愈发尖锐的统治者也想到了要淡化这种矛盾,发展生产力已然不现实,剩下的路就只有采取暴力了。据《汉书》中记载,“始秦兼并六国,专任刑罚……囹圄成市,天下悉怨,溃而叛之。”法之弊端,大矣!
如果说上面这些举措算是落了后手的话,那么,“焚书坑儒”就真的是自撞一气了。试想,矛盾的激化固然会导致民众起义,但以秦朝的虎狼之师,灭六国尚且轻松,更不消说区区几次农民起义。矛盾的战场上,秦朝的统治阶层仍然拥有相当大的优势。但“焚书坑儒”却彻底地将实力的天平扭转。
“焚书坑儒”实质上是由专制统治引发的政治文化领域的大清洗。它的实施直接威胁到了当时喜好评议朝政的一个群体的生存。单从“评议朝政”四字就可以看出这个群体是由一群有文化,相互间有联系,具备政治头脑,胸怀治世方略的人组成,而且这些人生活并不窘迫,无需为衣食操劳。但来自生存的危胁迫使他们不得不迅速汇入了民众阶层,进而成为了灭亡秦朝的主力军。
十五年后风雨凋零,秦亡之原因决非仅仅“仁义不施”,也无需将各式罪名都扣在秦始皇、赵高、李斯的头上,更不能说是刘邦有多少雄才伟略。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背弃了商鞅的用世思想。
秦灭六国,是一种强者对弱者的兼并。秦的这种兼并既是在地域上取代了六国,同样也是在原先六国的国内矛盾中,完全取代了六国所各自扮演的角色,秦朝统治阶级成了原先六国民众唯一的利益冲突对象,大规模的兼并战争更使这种冲突随时可能被激化。但秦朝的统治者依旧沉浸在第一个大一统国家建立的喜悦之中,于此无动于衷,没能适时而变,彻底背弃了商鞅所主张的“当时而立法”,继承下来的不合时宜的严刑酷法反而促使矛盾加剧,终致亡秦。
采纳商鞅的思想,秦国富国强兵,独占江山;背弃商鞅的思想,秦王朝君死国破,天下大乱。被车裂了的商鞅或许想不到,他的思想竟需要一个王朝的兴亡去祭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