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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内在精神风度与外在言行举止都升华到一个高于常人的境界,成为世人效法的楷模,这种人生境界就是所谓的理想人格。理想人格能代表一定学说、团体以至社会系统的社会政治伦理观念的理想,它涉及人如何生活才最有价值和意义,具有什么样品格的人才是最有价值的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人生境界等等问题。在中国思想史上,儒、墨、法、道、佛等不同学派的思想家对理想人格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并提出了各自的理想人格模式。这些理想人格模式的设计,长期地影响着中华民族的人生价值取向,对于我们今天重构新的理想人格也有许多可资借鉴之处。
(一)儒家的理想人格
在中国思想史上,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对于道德的充实、人格的伟大、情操的完美非常重视,孜孜以求。儒家所设计的理想人格是圣人,孟子说:“圣人,人伦之至也。”(《孟子·离娄上》)荀子也说:“圣也者,尽伦者也。”(《荀子·解蔽》)其楷模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等古代圣王,这是儒家道德人格的最高范型,是人生所可能达到的最辉煌的境界。在不同层次上,儒家也用“贤人”“君子”“大丈夫”等表达其理想人格。
儒家“圣人”理想人格的特征,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内圣外王”。所谓“内圣”,是指主体的内在道德修养已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圣人备道全美者也。”(《荀子·正论》)。儒家认为,人生来就具有至善的本性,只有不懈地进行道德修养,才能保存和不断扩充这一本性。而圣人就是道德修养的极致。圣人将社会道德内化为其本质,他的一切行为,都是其内在道德本质的自然流露,他可以随心所欲不逾矩,无往而非至善之德。他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合而为一,甚至可以效法天之意而确立、制定人类社会的根本原则。所谓“外王”,是指圣人把内在的道德修养向外发散,把主体修养所得推广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活动之中,使整个社会都变成道德控制下的“王道之世”。对这种“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模式,不同的思想家的表达方式各有不同。
孔子所提出的是“修己安人”说。《论语·宪问》中载有孔子与子路之间关于君子的一段对话。当子路问及孔子“君子”的要求时,孔子首先提出了“修己以敬”,并以此为基础,推己及人,由修己推广到“安人”、“安百姓”,把君子视为这三者的有机统一。这种“修己安人”说,是儒家对理想人格模式的最早描述,实际上成为“内圣外王”模式的雏形。
孟子继承、发挥了孔子的思想,强调以修身为本,最终完成治平之业。孟子认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只有真正做好“修身”的功夫,才能“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这种理想人格模式,用孟子自己的话来概括,就是“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孟子·离娄上》)。《大学》对“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模式进行了具体而集中的阐述,提出了有名的“三纲领”“八条目”,将早期儒家有关理想人格的思想进一步理论化。
所谓“三纲领”,指“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明明德”是指彰显、发扬自身天赋的至善德性;“亲民”即“新民”,是指通过自明其明德,然后推己及人,使人们去其旧染之污而自新,也就是以自身的德行去教化人们;“止于至善”,是说从君到民,修身养性,达到至善之地而执著不移。所谓“八条目”,是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前五者属于“内圣”,后三者属于“外王”。在儒家看来,这八者之间并没有任何阻隔之处,它们相互贯通,构成了一条由此及彼、由内圣而外王的具体途径:“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大学》中所表述的这一由“内圣”而“外王”的人格理想及其具体的实现途径,在宋代以降得到了理学家的普遍认同与推崇。此后,尽管具有不同思想倾向的儒家学者对其理想人格的描述略有差异,但是基本上都没有脱离这种内圣外王的模式。
概括起来,儒家“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第一个特征是仁爱精神。在上一小节中,我们谈到,在儒家的伦理思想中,仁是全德之称,是最重要的伦理道德要求,它所体现的是一种同情、关心、爱护、尊重他人乃至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仁爱精神。这种仁爱精神,正是儒家所追求的最高人生价值。
第二个特征是济世情怀。在儒家看来,圣贤在个人心性道德修养方面臻于完善,但与此同时,还要把“内圣”进一步体现在经世致用方面,具有经世济民的抱负。
第三个特征是中庸的品质。“中庸”又称“中道”“中行”,是指人的言行不偏于对立的任何一方,使对立双方互相平衡、互相补充,保持在无过无不及的理想状态。在儒家看来,这种中庸之道是圣贤所必须掌握的。与此相区别,有“狂”与“狷”两种对立的品质,狂即狂妄冒进,狷即拘谨退缩。孔子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子路》)作为圣贤君子,必须具备中庸的美德,避免流于狂狷。
第四个特征是注重气节操守,富有献身精神。孟子提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腾文公下》)这种注重气节与操守的观念对后代影响很大,成为儒家理想人格的重要特征。此外,自孔子、孟子以来就提倡“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献身精神,主张不为保存生命而放弃自己的原则和尊严。这种精神,鼓舞了无数中华儿女在国家民族存亡之际慷慨捐躯,从容就义。
值得注意的是,儒家“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蕴含着内在的矛盾,在内圣与外王之间始终存在着一条鸿沟。如何由内圣而外王,二者的结合点何在,是传统儒学一直未能解决的一道难题。在现实社会政治生活中,内圣与外王总是处于分离状态,内圣者不可能有外王功业。具备外王功业者也不可能是内圣。即使仅就历代儒家学者对“内圣外王”理想人格的追求来看也是对内圣与外王各有侧重。孔子以后,孟子着力发展内圣之学,荀子则注意发展外王之学。随着时代的发展变迁,这两种倾向总是此起彼伏,这种现象,反映出儒家理想人格的自我分裂。
当然,尽管儒家的“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存在着内在矛盾,但是它所包含的仁爱精神、济世情怀、中庸的品质以及对气节操守与献身精神的重视,已经成为两千多年以来中国知识分子的普遍人格,积淀在民族精神的深处,持久地发挥着作用。其中许多内容对于今天我们理想人格的塑造仍然有着积极意义。
(二)道家的理想人格
与儒家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不同,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设计了一种企图超越世俗的游世型的理想人格,庄子称之为“真人”“至人”“神人”。他以其瑰丽的想象、汪洋恣肆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幅具有浓郁浪漫色彩的人生理想画卷。
《庄子·逍遥游》中对“神人”的形貌、品格等方面进行了描绘:“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物莫之伤,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热”。(《庄子·逍遥游》)庄子笔下的“神人”,在容貌方面,冰清玉洁,风姿绰约,仪态万方;在饮食方面,不同凡俗,不食人间烟火;在行动方面,腾云驾雾,遨游于琼楼玉宇;甚至神人还不会被各种自然的和人力的灾难、疾病所伤害。当然,更重要的,还在于神人“不以物为事”,“不以天下为事”,不计较事物之间的各种区别、利害、是非、毁誉,超越于一切世俗事物之外,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过着绝对自由的生活。在庄子看来,这种绝对自由的神人,就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对于“至人”,庄子也进行了酣畅淋漓的描绘:“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沍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庄子·齐物论》)与“神人”一样,“至人”也腾云驾雾,自由自在地遨游于天地四海之外,不为外物所伤。除此之外,“至人”还能超越生死、利害,现实世间的芸芸众生都无法回避的生死问题,至人不须面对,因而许多人殚精竭虑所思考的利害福祸问题,至人也能够超越,毫不计较。
对“真人”,《庄子·大宗师》中也有相当详细的描写。真人和神人、至人相类似,都具有“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的能力,不为外物所伤,都“不知悦生,不知恶死”,超然于生死之外。此外,真人还有一个特征,那就是傲视世间万事,既不谋求成功,也不回避失败,对一切成败得失都漠然处之。
不难看出,庄子所谓的神人、至人、真人基本属于同一性质的概念,都是庄子人生理想象征。它们都具有外生死、超利害、齐物我的特点,摆脱了世俗的羁绊,泯灭了一切生死、利害、物我的界限,达到了个体精神的绝对自由的境界。当然,神人、至人、真人三者之间也体现了一定的层次差异。神人可以说是人生理想的最高层次,它不仅飘飘欲仙,不食人间烟火,神力无限,而且彻底超越了一切世俗事物。至人、真人则比神人稍逊一筹,它们虽然都能超脱生死利害、不为成败得失所动,但终究还是会遇到生死利害、成败得失之类的俗世琐事。
显然,庄子所追求的是一种超越世俗的理想人格。无论是神人还是至人、真人,他们都不是在人世间追求人生价值,而是要“游乎尘垢之外”,“游于方之外”,追求一种“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始者为友”(《庄子·天下》)的绝对自由的理想境界。这种理想境界自然带有浓厚的浪漫色彩,不可能在现实世界中实现。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庄子这种人生理论的实质在于在精神世界实现个体的绝对自由。庄子所描述的神人、至人、真人的理想境界,不能从物理学、生理学的角度去理解,而只能从心理学的角度去理解。神人、至人、真人外生死、超利害、齐物我的种种表现虽然难以在现实物质世界中实现,却完全有可能在心理的精神世界中实现。由于庄子把现实世界折变为心理世界、注重心理层面的解脱、超升,所以他所描绘的神奇瑰丽的理想人生境界不仅不显得远离现实,反而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引起了人们的无限遐想和悠然向往。因而,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的人生理论对中华民族的心理文化结构和人生观的塑造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庄子反对人为物役,主张不为礼法所拘、追求个体身心自由,直接影响了魏晋时期人的觉醒,开后代个性解放思想之先河;庄子超迈旷达的人生态度,培养了中国人的乐观精神,陶冶了人们的豪放性格;庄子要求人们超凡脱俗,自然无为,返璞归真,保持纯洁的天性和心境的虚静淡泊,也极大地影响了中国人的人生态度和生活情趣,使人们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保持心灵上的宁静和心理上的平衡。当然,道家的理想人格和人生境界也产生过一定的消极影响,其中避世、厌世、遁世的倾向,虚无感伤的情调,消极忍耐、随遇而安的处世态度,在历代人们的文化心理结构与人生观中都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三)墨家的理想人格
以墨子为首的墨家学派在先秦时期影响很大,与儒家学派并称显学。它所代表的是当时小自耕农、小手工业者、小工商业者等小生产劳动者的利益,反映了下层百姓的社会利益和要求愿望。墨家的理想人格,也是站在小生产者的立场上进行塑造的,称之为“兼士”。“兼士”这一理想人格,并不仅仅追求道德的完美,而是具有鲜明的功利色彩,它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兼爱理想。“兼爱”即不分差等,不分亲疏、尊卑、贵贱地爱一切人。在墨家看来,当时社会非常混乱,国与国相攻,人与人相篡、相贼,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谐。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不相爱”。因而必须大力提倡“兼相爱”,使人与人、家与家、国与国之间互相爱护,才能消除社会的混乱。这种“兼爱”的理想,是墨家理想人格的重要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儒、墨两家虽然都讲“爱人”,但儒家从宗法等级观念出发,主张“亲亲有术,尊贤有等”,爱有亲疏尊卑之异,而墨家的“兼爱”是没有差别地爱一切人。
第二,功利准则。“兼士”不仅具有“兼爱”的崇高理想,同时追求功利也是其人生价值的重要取向。与儒家重义轻利的倾向不同,在墨家看来,义利二者是统一的。墨家所谓“义”就是“凡言凡动,利于天鬼百姓者为之;凡言凡动,害于天鬼百姓者舍之”。(《墨子·贵义》)它是以利他人为本的,要求不仅在物质上以自己的劳动与财产帮助他人,而且要在精神上以道教人。因而墨家“兼士”所追求的“利”主要是指天下人民之“公利”,它与儒家所谈的狭隘的“私利”在内涵上有根本区别。
第三,苦行寡欲,侠义风骨。为了实现“兼相爱、交相利”的崇高理想,兼士还必须具备“以自苦为极”而扶弱抑强、济人困危、慷慨赴难的侠义精神。重视人生实践是墨家人生模式的一个重要特色。在先秦诸学派中,墨家学派对自己的要求最为严格,以“苦行”著称于世。不仅墨子本人“枯槁不舍”、“生不歌,死无服”、“生也勤,死也薄”,其弟子乃至整个墨家学派都给人以苦行寡欲的形象:“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役身给使,不敢问欲”。(《墨字·备梯》)在中国历史上,都很难再找出像墨家这样刻苦自励的学派团体。作为墨家理想人格的“兼士”,只要是为了“利国利民”,救民于水火之中,即使“摩顶放踵”,也甘心为之。在生活上,兼士可以去掉自己的一切欲望和情感,“以裘褐为衣,以足支足乔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庄子·天下篇》),即使是赴汤蹈火,兼士也“死不旋踵”,勇往直前。这种崇高的献身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充分体现了墨家积极救世的崇高理想和意志。
墨家的“兼士”胸怀兼爱理想,一心谋求天下公利,苦行寡欲,侠肝义胆,的确令人肃然起敬,也在历代小生产劳动者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历史上,墨家的人格理想放射出了格外夺目的光辉,在后世历代豪杰侠客、江湖义士身上,我们都可以看到墨家“兼士”刻苦自励、济人困危、扶弱抑强、慷慨赴难的种种气质品格。
(四)法家的理想人格
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重视法、术、势,他们在继承荀子性恶论和老子权术政治学说的基础上,设计了“法术之士”的理想人格。
在韩非之前,孔、孟等儒家思想家曾向人们展示了一个温情脉脉、充满仁爱的世界。但是韩非却以冷静理智的态度对社会、人生进行了毫不留情的剖析。在韩非看来,人际交往中处处充满了欺骗、敲诈、争夺、陷害甚至血淋淋的互相残杀。自私自利是人的本性,也是一切人际关系的基础。人人都从自己的私利出发,互相利用,互相算计。医生为人治病,吮人之伤,含人之血,并非由于骨肉之亲,而是因为有利可图;马车匠希望人人富贵,并不是出于仁爱之心,而是因为人富贵了才会买马车;同样,制棺匠希望别人早死,也并不是因为心肠狠毒,而是为了早点卖出棺材。可以说,个人利害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人的一切思想行为都是围绕着私利这一轴心旋转的。即使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之间、夫妻之间,也莫不如此。父母生育时,生男则举家欢庆祝贺,生女则闷闷不乐甚至将其溺杀。其原因就在于父母亲对子女也是“用计算之心以相待”。
韩非剖析人情世故,描写社会黑暗面,揭露了私有制社会中人际关系的一个方面。这种剖析,虽然难免片面,却自有其深刻之处,具有催人警醒的意义。正是基于对现实社会、人生世相的深刻认识,韩非确定了自己的人生准则和处世态度,提出了其理想人格“法术之士”的设计。这种“法术之士”具有“任力”“贵法”“重势”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个特征是“任力”而不“任德”。法家认为,要富国强兵,就必须壮大实力,推行耕战政策,否则就会造成国库空虚、君王卑弱、百姓贫穷的恶果。因而法家将“食有劳而禄有功”作为其基本的价值取向。至于儒家所提倡的仁爱道德之说,墨家所提倡的兼爱、非攻之说,在法家看来完全是迂腐无用乃至有害的主张。
第二个特征是“贵法”而不“贵义”。法家认为,人性都是好利恶害的,人们都畏惧严刑,害怕重罚。治理国家就必须利用人的这种本性,制订各种刑法禁令,施行法治,使国家安宁而暴乱不起。可以说,以法为教才是治国安民的良策。对儒家的“德冶”主张,法家进行了抨击,认为仁义必然滋奸养暴,慈惠必然乱政败民,仁义道德是亡国之源。因而法家的理想人格要求“不务德而务法”,“不贵义而贵法”。
值得注意的是,法家的理想人格不仅“贵法”,还具有“法不阿贵”的精神。法家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亲疏贵贱之分,“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一切人都应以法为准绳。在法家的理想人格中,“法不阿贵”的精神是不可缺少的内在要素。
第三个特征是“抱法处势”。法家重法,同时又主张运用权术,具备驾驶臣民的技巧,以权术作为保证法的手段。而法、术的贯彻与执行,又必须以“势”为前提,权势在手,才能令行禁止,威震臣民。这样,法家就把法、术、势的统一作为理想人格设计的重要内容。与同时代的儒、道、墨诸家相比,法家的理想人格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法术之士”对现实政治的参与意识与权势欲望格外强烈,他们是“抱法处势”的强权者。
法家的理想人格是基于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洞察,人生世相的犀利解剖而提出的,在先秦诸家中独树一帜,在后世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虽然其中对仁义鄙弃,对道德的忽视,对实力、权势、权术的极度推崇与积极追求表现出明显的偏颇乃至荒谬,但是“法术之士”所具有的“法不阿贵”的品格,却无疑是值得称道的。
(五)佛教的理想人格
作为宗教,佛教是以出世的面目出现的,它似乎总是站在远离人类的立场,超越人类来说话,但是实际上,佛教的教义、目的和旨归却又是紧紧围绕人的问题而展开的,人类的生存和命运,是佛教所关注的重点。因而在佛教教义中,蕴含了非常丰富的人生理论,对理想人格的论述也相当完整。
佛教的理想人格是“佛”。所谓“佛”,即“觉悟者”之意,是指经过修持取得“觉行圆满”的大悟者。与儒、墨、法诸家理想人格的入世特征及道家理想人格的游世特征相比较,“佛”是一种出世型的理想人格。
佛教认为,人生是痛苦的,大千世界,充满苦难,芸芸众生,不断地在茫茫苦海中呻吟挣扎,难以摆脱深重的苦难。佛教所说的痛苦,既包括生理、肉体方面的痛苦,也包括感情、精神方面的痛苦,而且主要是指精神上的逼迫烦恼。按照佛教的说法,人生的痛苦有二苦、三苦、四苦、五苦、八苦、乃至一百一十种苦等,其中八苦的说法最为常见。所谓八苦是指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会苦、爱别离苦、求不得苦和五取蕴苦。佛教认为,人生在世,就必然会有各种痛苦,如生、老、病、死等各种生理、肉体方面的痛苦;相互厌恶、憎恨者相会相遇,挥之不去;相互喜欢、爱慕的人离多聚少,天各一方;各种要求、愿望得不到满足,情感、精神备受折磨等等。而人们之所以会经受这些痛苦,根本原因就在于五取蕴苦。一方面,人们总是有种种对外界的追求与贪欲;另一方面,人们没有意识到“五蕴”本是“无常”“无我”的,因而往往固执地以“无常”为“有常”,以“无我”为“有我”,这种愚昧无知,不明佛理,叫做“无明”。“无明”引发了人生许多烦恼与痛苦。因而佛教指出,人们只有灭除一切贪欲与无明,才能超凡入圣,进入“涅磐”境界,成为“佛”。“佛”的理想人格的基本要求有“无我”“无欲”“无争”等。
首先,佛是“无我”的。佛教理论认为,诸法无我,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缘和合凑成的,没有独立的实体,也不能自己主宰自己。由诸法无我,佛教还推演到人生无我,认为人生也是由因缘凑合而成的,人生没有独立不变的实体,众生也不能自己主宰命运。如果一个人执著于自我,热衷于彼与此、我与他的差别,计较名誉、地位、荣辱、毁誉、进退等虚幻不实的东西,就会形成种种烦恼,进而造成种种业障,使人永远处于“六道轮回”之中。所以,“我执”是痛苦之源,必须破除。“佛”这一理想人格就能够破除我执,破除对自我的迷恋,鄙视一切人世间的功名利禄,具有“无我”的特点。
第二,佛是“无欲”的。人们因为执著自我,都有顽强的自我表现的欲望,都贪恋尘世的声色香味、权势富贵、安逸幸福。“佛”具有“无我”的特点,也自然就具备了“无欲”的品格。佛能够“见美女时作虎狼看,见黄金时作粪土看”,对人世间的一切荣辱毁誉、升迁沉浮、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都能够“以无念为宗”,漠然处之,求得精神上的彻底解脱,保持“无欲”的宁静状态。
第三,佛是“无争”的。佛教的处世原则,就是与世无争,凡事忍字当头,对于一切苦难与屈辱要无条件地忍受,既不动心,又不反抗,只管一味顺从、忍受,与世无争。受佛学思想影响极深的宋代文学家黄庭坚曾有“百战百胜,不如一忍;万言万当,不如一默”之语,这是对佛教顺世无争思想的最好说明。
“佛”的理想人格强调“无我”“无欲”“无争”,有鲜明的出世倾向。从本质上看,这种人生理论有其片面、荒谬之处。但是,其中包含了许多的合理因素与真理的颗粒,对历代人们的人格塑造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即使在今天,它对于调节人们的失衡心态,平息日益膨胀的欲念仍然不无裨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