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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一。其本义是,看到合乎正义的事情就勇敢地去做;遇到暴徒行凶、幼童落水,以及一些意外的灾祸的危难关头,应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荀子说:“重死,持义而不挠,是君子之勇也。”他们都强调了正义与勇敢的关系,并辩证地告诉人们,勇敢,是值得提倡的,但前提是应符合正义,这是区分勇敢与蛮横的根本界限。无义之勇没有意义,见义勇为才值得颂扬。
见义勇为可以表现为一般问题上的敢作敢为。也可以表现为大是大非面前的舍生取义,由于为社会正义和人类进步的斗争总是十分艰巨的,有时还有很大危险,所以,见义勇为,往往付出沉重代价,向献身精神和牺牲精神升华。孔子说“杀身以成仁”,孟子说“舍生而取义”,就是对这种精神的鼓励与肯定。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优良的道德传统。儒家与兵家一贯推崇勇德。孔子把勇作为践履仁德的条件之一,认为勇必须符合于礼义,并能智勇双全。孟子主张,为人之勇,必与大节相合,强调舍生取义的精神。兵家常把忠勇、义勇相联,强调勇德的重要性。古往今来,见义勇为,舍生取义的英烈不胜枚举。匡扶正义,“揭竿而起”的陈胜、吴广;义不辱节的苏武;守死不屈的颜真卿;深入虎穴擒贼的辛弃疾;“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夏明翰等等。他们把正义、信念、人格、操守看得比生命更为重要。因此,在凶残的敌人面前,他们以大无畏的精神战胜了各种威胁,战胜了酷刑折磨,战胜了死亡,表现了见义勇为、杀身以成仁的崇高气节。其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和宏伟气魄,将永远光照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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