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待人诚实交往

  如果说儒家所主张的友好交往是偏重于交往主体的心理、情感倾向来立论的话,那么,它们所倡导的以“诚”、“信”为规范的诚实交往则是这种心理、情感倾向在交往实践活动中的落实,并潜含着平等交往的意向。

  按照《论语》,孔子并没有明确提出“诚”的道德范畴,他两次论及的“诚”字均作“真正”、“真实”讲。然而,这并非意味着孔子不讲“诚”德,他所说的“忠恕”之“忠”即包含着“诚”之意义。对此,皇侃《论语集解义疏》云:“忠,谓尽中心也。恕,谓忖我以度于人也。”皇疏引王弼的解释云:“忠者,情之尽也。恕者,反情以同物也。”后来,朱熹《论语集注·里仁注》又云:“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所谓“尽中心”、“情之尽”、“尽己”,都是说“忠”由己出,是人之信实无欺的真诚情感和心意的自然流露。因此,在孔子那里,“忠”与“诚”、“信”应是互通互含的关系,强调任何一方而他方即已包括其中。这正如朱熹《四书集注·中庸章句》所释:“诚者,信也”,“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大概因为“忠”、“信”、与“诚”有密切关联性,所以孔子除说“主忠信”(《学而》)、“言忠信”(《卫灵公》),将两者并称外,他更多的是用“信”表征人之真诚无妄之德。如他说:“敬事而信”(《学而》);“恭,宽,信,敏,惠”(《阳货》);“言而有信”(《学而》)。

  孔子把“信”这种真诚无妄之德运用于交往活动,首先要求朋友之间应诚实守信,即:“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学而》);“朋友信之”(《公冶长》)。这里的交往主体虽指“朋友”,但却适用于一切人。因为在孔子看来,“信”德是做人之本,失去它不仅无法做人,而且还会使自己孤立隔绝、寸步难行,无法得到对方的认同、理解。所以他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轨,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为政》)又说:“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卫灵公》)既然“信”乃做人之本,那么主体间在交往时就必须“听其言而观其行”(《公冶长》),考察彼此在言论和行动上是否诚实守信:若彼方诚实守信,即可与其沟通、对话,进行平等交往,即所谓:“信则人任焉”(《阳货》)。但是,交往作为主体间的意向、情感和行为上的交感活动,它并不是仅诉诸此或彼单方讲诚守信就能实现的。所以,孔子根据其“内省不疚”、“为仁由己”(《颜渊》)的修身原则,主张诚信之德的确立从自我做起,即谓:“吾曰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学而》)这种以反省、克己的工夫来培养诚信之德的思想,无疑将诚实交往指向了自律自觉的航程,从而凸显了由自我而感化他我的重要意义。

  孔、孟、荀中真正提出“诚”字的是孟子。他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离娄上》)此之“诚”,乃信实无欺义。他认为天是信实无欺的,而人欲得到“诚”德,必须思求信实无妄之天道。他还指出,人思求至诚之天道的方法在于“明善”,即:“诚身有道,不明于善,不诚其身矣。”(同上)其实,孟子的这种以“诚”为宇宙本体并将“诚”的本体与人之先在的善性相沟通的思维是袭自《中庸》。这正如张岱年先生所说,《中庸》“最重要的中心观念,乃是‘诚’。今传《中庸》以诚为人生之最高境界,人道之第一原则。”但是,思孟学派所创设的这个“诚”的价值不啻为人生与社会安置了一个形而上的境界本体,同时也为参透人世间的一切道德活动和交往活动提供了理性观照。也就是说,“诚”既是形而上的,又是直贯形而下的,它通过人与人、人与万物的真诚发感,将主体间的道德活动和交往活动指向诚信、友善的历程。由此,孟子将“信”与“善”相并提,认为“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尽心下》)。也就是说,无论“己欲立而立人”的“忠道”抑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都必须以诚信为规约方可成为友善的交往。主体间的交往无欺诈、无虚饰,即意味着互为主体的双方在交往过程中不能以任何理由或附加条件去要挟对方。故而,当学生万章向孟子“敢问友”时,孟子则坚定地回答说:“不挟长,不挟贵,不挟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挟也。”(《万章下》)这里说的虽是朋友间不能以年龄大小和和身份高低等要挟对方,但由于它是以诚、信为指向,所以既适用于师生及父子、兄弟、夫妻等宗族内部的日常交往,又适用于政治、经济及国与国间的非日常交往,其中均含有平等交往的指向。

  荀子虽主天人相分,与主天人合一的孟子在哲学上有一定差异,但他同孟子一样也高扬“诚”,并几乎将其提升到宇宙本体的高度。他说:“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时不言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以至期诚者也。”又说:“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智)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不苟》)荀子高扬天地之“诚”的目的,在于确证人道之“诚”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即所谓:“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而本体之“诚”参贯于各种伦理关系和交往活动,即“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同上)。由此,荀子主张以“诚”养心,强调“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同上)。形而下层面的“诚”即是《大学》所说的“诚意”,亦即人心无虚饰、无欺诈,其与“信”德相通。所以,荀子向往诚信交往,认为在这种氛围中,即使朋友与你争论什么,那也是相互信任的,即使对方出来批评你,只要他批评得正确,你就应尊他为师。亦即:“士有争友,不为不义”(《子道》):“非我而当者,吾师也”(《修身》)同样,无论社会主体或政治主体间的交往也必须遵守诚信的原则,即谓“义立而王,信立而霸”;反之,“己诺不信则兵弱”,“权谋立而亡”(《王霸》)。这样,荀子便从形而上的拷问到形而下的落实,将诚信广泛运用于日常交非和非日常交往,从而拓展了孔、孟所提出的诚实交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