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古代宗法家族的组织法,也是宗法制国家的组织法。它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是王族贵族按照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在中国商朝末年,王位的继承已经和宗法关系紧密结合,从而赋予宗法关系以明显的政治性质。到了周朝,宗法制基本成形,建立了一套较完备的将分封制、等级制和王位世袭制联系在一起的宗法制度。周王是天下的大宗,同姓诸侯则为小宗;诸侯在其封国内是大宗,卿大夫则为小宗;而卿大夫在其采邑内又为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无论王位,诸侯国君以及卿大夫位都由嫡长子世袭,这样就形成了天子统率诸侯、诸侯统率卿大夫的“大宗维翰,小宗维城”的局面。

大宗世世相传,“百世不迁”;小宗在五世之后别立祖庙,故“五世则迁”。国家组织和家族组织的紧密结合与宗法关系和政治等级的同构,使得统治者可以充分利用宗法血缘关系来维护家庭内外、国家上下的等级秩序,从而保证了奴隶制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随着封建社会形态的进一步发展,宗法制度继续推行,但宗法组织与政治组织却逐步分裂,逐渐形成了以皇权为核心、以大族为支柱、以中小家族为基石的宗法社会结构。

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形成,以家庭为经济单位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得到日益发展,以土地私有和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建制度也是得到进一步巩固。在此基础上,出现了与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的封建宗法统治,即“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政治思想制度,它统帅着以君权为核心的政权系统和以族权为核心的家族系统,是封建社会维持一切统治与秩序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