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避”,是指躲开,回避;所谓“讳”,是指忌讳。具体地说,是指帝王、圣人、长官、父母(祖父母)以及其他尊长的名字。避讳,就是指人们在说话或者写文章的时候不能直接说出或写出,遇到应该忌讳的人物的名字时,必须设法避开,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或用其他办法来改说改写。
避讳习俗的起源
避讳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种特殊的习俗,如《红楼梦》中林黛玉母名“敏”,黛玉每逢此字,即读如密或米;汉武帝因名彻,遂改官爵彻侯为通侯;孔丘的“丘”字,在古文献中总是写作缺笔的“丘”等等。避讳到底起源于何时呢?
一说起源于夏商时期。钱希言在《戏瑕》中提出,避讳之俗夏商时已有之,证据是《山海经》中往往把夏后启写作夏后开,这就是夏人避讳的实例。但陈光坚《讳源略说》一文以为,避讳起自夏商的证据不足,《尚书》中对夏商国君的名宇,都直书不讳,如《尚书·五子歌》云:“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咸贰。”太康是继启之后的帝王,可臣下并不避讳。《山海经》、《楚辞》中之所以避“启”为“开”,乃是汉朝人按当时日趋严格的讳法,抄书时避汉景帝刘启讳所致。
一说起源于西周。《左传·桓公六年》说:“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礼记·檀弓下》也说:“卒哭而讳,生事毕而鬼事始也。”因此,宋代洪迈《容斋三笔·帝王讳名》提出,避讳之制始于周代,但仅在本庙中避讳。生者避讳是很不严格的,当时有所谓“读书不讳”、“临文不讳”、“不讳嫌名”等,如《诗经》“克昌厥后”以及《诗经·噫》“骏发尔私”中的“昌”、“发”,都没有避讳。
一说起源于春秋时期。清代赵翼《陔余丛考·避讳》主张避讳习俗始于东周。其理由是,晋僖侯名司徒,宋武公名司空,鲁献公名具,鲁武公名敖,避讳之风兴起后,造成晋废司徒的官职,宋改司空为司城,鲁国改掉具、敖二座山名。他们都出生在西周末年,如果当时已有避讳之俗,为什么要为他们取那样的名字呢?陈光坚《讳源略说》也力主避讳之俗起自春秋时期。
避讳的种类
命名避讳,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皇帝的名字,全国的上下臣民都要避讳,这可以叫做“国讳”,也可以叫做“公讳”。另一种是,父母或祖父母的名字,全家后代的人都要避讳,这可以叫做“家讳”,或者叫“私讳”。还有一种是既非皇帝,又非尊亲,而是周公、孔子一类圣人的名字,也要避讳,这可以叫做“圣讳”。
1、国讳
在这三种姓名的避讳中,国讳是最为严重而又最为严格的一种,是封建王朝统治下的臣民,甚至皇帝本人也必须遵循的。国讳包括当朝皇帝和其七世以内祖先的名字。而皇帝的具体特称,还有谥号、庙号、陵号、年号等等,在许多朝代里,这些名字的别样表现形式,也都算国讳。秦始皇名嬴政,秦朝时月份名称中,正月改为端月;又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故秦朝时凡称“楚”时,一律改称“荆”。汉高祖刘邦,由于避讳,不仅在口头说话或书面写作时,该用邦时,都改用国,而且对那些早已定型的文献,也要加以改动。比如,《论语·微子》:“何必去父母之邦”,汉石经残碑就改作“何必去父母之国”。汉高后吕雉,当时的文书,凡是遇到了雉字,就一律改成与雉同义的野鸡。汉文帝名刘恒,因为恒与常同义,于是把恒山改为常山把姮娥改为嫦娥。汉景帝后讳志,字阿渝。因避讳,“渝”字的“氵”旁,便改为“口”旁,渝姓便成了喻姓。汉武帝名刘彻,史书上只好将蒯彻的彻字改为与彻同义的通字,称为蒯通。还有汉初的爵位“彻侯”一律改成“通侯”。战国时教育家荀况,时人尊为荀卿,由于汉宣帝名叫刘洵,汉朝人避宣帝讳,于是改荀卿为孙卿。汉光武帝名刘秀,便把秀才改称为茂才。汉明帝名刘庄,当时便把《庄子》改称为《严子》。另外,把凡是姓庄的一律都改为姓严。又如唐高祖李渊的祖父名虎,唐初时虎字成讳,不许说,不许写,以前溺器叫虎子,一律叫马子。今人所谓马桶,就是避讳成果之一。唐初六部本是有“民部”,为避李世民的讳而改“户部”。宋代发展到高峰。宋仁宗名叫赵祯,“祯”字要绝对避讳,自不待言,与祯同音的字、音近的字,也要避讳。比如“蒸馒头”的蒸字,得改为“炊”。宋高宗名叫赵构,为了避讳,不仅构字本身不能用,而且凡是与构同音乃至只是音近、形似的字,如够、媾、沟、购、遘、毂、垢、觏、勾、岣等等多到50多个字,也都要避讳,不能用。清朝程氏家谱中关于灵洗的字(玄涤)都作“元涤”就是避康熙皇帝“玄烨”的讳,同样的,玄孙作“元孙”。
2、家讳
家讳,就是父母祖先(有时还包括所有长辈)的名字,作为小辈,应在日常言行或行文用字时绝对回避。国讳体现尊君,家讳则表示敬祖。它其实是国讳的一种延伸,同国讳一样是封建等级、伦理观念的体现。但比起国讳,家讳中寄寓着对长辈们的亲敬、崇仰与怀念之情,带有更多的自发性。《礼记·曲记》上说“入门而问讳”,就是说到别人家做客之前一定要探明人家避讳什么。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中共写了将近三千首诗,而留下来的也还有一千四百多首。其中还写了大量的田园风景诗,但就是没有一个字涉及海棠花。这一点,对杜甫很熟悉而又很钦佩的宋代大诗人苏轼早就指出来了。苏轼说:“少陵而尔牵诗兴,可是无心赋海棠”。杜甫何以要避讳海棠呢?对此,《古今诗话》做了很准确的回答:“杜子美母名海棠,子美讳之,故《杜集》中绝无海棠诗”。凡避讳者,都须找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来代替。司马迁的父亲讳“谈”,《史记》中因此无一“谈”字,连赵谈都改成了赵同。宋代大文学家苏东坡因为讳“申序”,向来不为别人作序,如果必须作这类文字,则改为“叙”,后觉不妥,又改为“引”。家讳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例如《唐律》中规定: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不得“冒荣居之”,例如父祖中有叫安的,不得在长安县任职;父祖名中有“常”的,不得任太常寺中的官职。如果本人不提出更改而接受了官职,一经查出后削去官职,并判一年的刑罚。南朝范晔,因父名泰,便推辞太子詹事这一官职,因“太”与“泰”同音,犯了他家讳。唐代大诗人李贺,只因父名晋肃,竟终身失去参加进士考试的机会,因进士之“进”与“晋”同音,也犯家讳。
3、圣讳
圣讳,也不是完全自发的,而是自上而下地规定的。有关朝廷所规定的圣人讳,最早大概是在宋代,北宋大中祥符七年就明文规定:“禁文字斥用黄帝名号故事”。以“道君皇帝”自称的宋徽宗,迷恋道教,因此把老子也列入避讳之列。金代的规定更加具体:“臣庶民犯古帝王而姓复同者禁之,周公、孔子之名亦应回避”。清朝雍正时也规定:“孔孟之名必须回避”。这时所说的圣人的范围大大扩大,它包括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宋代帝王赐封的“至圣先师”孔子以及“亚圣”孟子,还有周公等也列入避讳之列。宋大观四年,为避孔子讳,朝廷规定改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因老子名耳,字伯阳,谥号聃,为避老子名讳,规定百姓不能用这些字做名字。凡古书中有此字,必改为缺笔字,甚至连孔子的母亲的名“徵在”,也列入避讳之列。
避讳的方法
在历代古籍中应避讳字的书写方法一般有三种。第一种是改用别的字,对成讳之字不用,另用其他的同音或者同义字代替。如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惊蛰,先秦时叫“启蛰”,汉朝为避汉景帝刘启的名讳,乃改作“惊蛰”。在宋代时,避“纨”字,因为宋钦宗的名“桓”与“纨”音相近,当时的“纨扇”便成了“团扇”。第二种一般就是对讳字空着,或写作“某”,或直写“讳”宇。第三种是缺少笔画。在唐朝,避李世民讳,不在最后一个“民”字,而缺笔在“世”上,写成少下面一横。宋朝和清朝则一般都缺笔在字的最后一笔上,玄烨的“烨”字,写成少最后一竖,《红楼梦》中林黛玉写“敏”字都少写最后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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