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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穴也称墓圹,有竖穴、横穴之分。竖穴是从地面一直往下挖掘而成的土坑,横穴是先掘到地下一定深度,再横向掏挖而成的洞室。不管是竖穴、横穴,如果在垫土起坟后,使安放棺木和随葬品的墓穴仍能保持一个空间,就形成了墓室。墓室是坟墓的地下部分,就结构而言,除土室外,还有砖室、石室、木椁室等,其形制和规模则随时代和墓主身份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早期的墓室除少数帝王显贵或用木石外,一般都是土室。大约从战国晚期起,出现了用大块空心砖砌筑的墓室,这种空心砖墓在西汉颇为流行。东汉和魏晋南北朝时期用小型砖砌筑的券顶砖室墓最为常见。三国时乌程(今浙江湖州市)人吴逵家中父母兄嫂等13口人在灾荒之年饿病而死,他和妻子九死一生侥幸存活,而家徒四壁,已成赤贫。吴逵夫妻白天给人当雇工,晚上伐木烧砖,经过一年的辛苦,终于修筑了多座砖室墓,埋葬了全部亲属。这说明即使是贫家小户,也要千方百计烧砖造墓。砖室墓直到近代,仍被广泛采用。石室墓在东汉魏晋南北朝有一定程度的流行,历代帝王陵墓基本上也都是石室结构。木椁室墓则多见于战国至西汉前期。一般小型墓葬的墓室往往只能容纳一两口棺木(西汉中叶以后夫妇合葬已成为普遍的习俗,常见同一墓室先后葬入夫妇两棺的现象),而大型墓葬墓室则高大宏伟,或分为数室,装饰种种彩绘壁画、石刻浮雕。
不同时代的墓室虽然各有特点,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无不有意模仿现实生活中的宫室房屋。据《仪礼》所述,先秦家室主要建筑的基本形式是坐北朝南,分成前后两部分,前部中央为堂,是日常起居、接待宾客、举行吉凶之礼的地方,堂前的空地为廷,堂东西两壁为序,序外各有一个进深与堂相同的狭长空间,又前后隔开,前为厢,后为夹。后世东西厢与堂脱离,向前突出,面积扩大,隔廷相对,称为厢房。后部中央为室,室左右为房。
室和房都是住人的地方,虽然由于时代、地域的不同和贫富有别,居室形式会有相应的变化,丰俭大小更是大不一样,但前堂后室的总格局,大致相沿不改。即便是帝王诸侯的宫殿也分为前朝后寝。朝为人君接见臣下处理政务的区域,寝为人君及其后妃家属的生活区域,仍然是前堂后室的扩大。墓室的情况也是如此,许多墓室明显分为前后两半,前半相当于“堂”,用来陈放供桌和一些随葬品,后半相当于“室”,用来置放棺木。一些大型墓葬的墓室分室更多,也仍与传统的居室制度相应,如河北满城发现的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墓,其墓室分为中室,后室和两个耳室,后室由回廊回绕。可以看出,后室为“室”,中室为“堂”,而两个耳室则相当于左右“厢”。又如北京昌平明神宗定陵的墓室由5个高大的拱券石室组成,分别为前殿、中殿、后殿和东配殿、西配殿,前后进深达87米,堪称地下宫殿。后殿相当于“室”,两个配殿(配殿本来准备用来安放两个皇后的棺木,后因故未用,帝后的棺木都集中在后殿)相当于“房”或“厢”,中殿安放供桌,正是“堂”,而前殿则是“廷”的象征。
墓室是墓地的地下建筑,而在一些规模较大的家庭墓地和独立的大型墓葬所在地,地面上还有附属建筑。主要的墓地建筑有如下几种:
1.寝
最早出现的墓地建筑是用来供墓主的灵魂起居止息的。人们相信死者的遗体虽然埋入地下,但灵魂不灭,而且可以自由出入,所以需要在墓地上建一小屋供其使用。这种习俗大约起于原始社会后期。进入阶级社会后,这种用来供奉死者灵魂的墓地建筑称作寝,王侯贵族的墓葬普遍使用。安阳殷墟王陵都有寝的痕迹,其位置往往正坐落在墓室之上,面积也同墓室大体相等。平山战国中山王墓封土堆上也有建筑物的遗迹,墓中出土的《兆域图》标明这些墓上建筑为“王堂”、“王后堂”、“哀后堂”、“夫人堂”等,其性质也当是寝。秦汉时帝陵的寝不建在封土堆上,而是设于墓侧。汉代礼制规定,帝陵的寝中要陈设墓主生前使用过的座位、床、几、匣匮、被枕、衣冠以及种种日常生活用品。一切如同墓主仍然活着那样,由宫女进行侍奉,每天按一定时刻铺设和整理被枕,准备洗漱用水、梳沐用具,一天之内进奉四次食品。每月还要把寝中的衣冠取出,由车骑前导护送,隆重地到接受祭祀的庙中出游一次。一些富豪之家的墓地也起大寝,甚至建有“台榭连阁、集观增楼”,目的也在于供墓主的灵魂继续享受生前的生活,但这种排场很难长久维持。
2.祠堂
从西汉中期开始,墓地上又出现了祠堂。祠堂又称享堂,是用来祭祀死者的,其作用与供死者灵魂日常起居的寝不同。祠堂内设有祭台,上置神座,但只在特定的祭祀之日用馨香降神的方法招致死者的灵魂享受供品。东汉时随着墓祭习俗的形成,墓前建祠堂的现象相当普遍。一些强宗大族把墓祭当作团结族众的一种手段,十分重视本族墓地的祠堂建筑。祠堂中除了祭祀的场所外,还有供上墓族人休息和祭后宴饮的地方,往往建成有几进房屋的大院落。有些用石料建造的东汉墓前祠堂曾存在好几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水经注·济水》记载北魏时济州金乡县(今属山东)汉司隶校尉鲁恭冢前的石祠完好无损,四壁青石,布满人物故事浮雕,又有八尺长的石床,当是祭台。山东肥城孝堂山的郭氏石祠,山东济宁紫云山的武氏石祠至今犹存。后世祠堂大多不建于墓地,但富家大族除正式的祠堂外,在墓地仍建小屋以备上墓时祭祀之用。至于在一座座单个的墓前布置石供桌,更是随处可见。
3.墓阙
阙本是一种高台建筑,最初用于登高楼观,矗立在宫殿、祠庙之前,往往同时建造两座,左右相对。墓前建阙,大约也始于西汉中期。至东汉时,墓阙多用石块垒砌而成,由基座、阙身和有檐阙顶组成。一般在正阙之旁又有子阙连为一体。墓阙形制较小,也无梯级可登,只起供墓主灵魂登临远望的象征性作用。有的墓阙刻有记载墓主生平的铭文和装饰花纹。后世墓阙之制基本废弃,几乎不再出现,但帝王陵墓前或建高台,多少犹存墓阙遗意。
4.墓碑
《说文》对碑字下的定义是“竖石也”。碑可以立在庭院中测量日影长短,用作计时工具,也可立在门外用作拴牲口的桩子。先秦古书提到的碑,都是指这一类长条型的竖石。当时下葬,也在墓穴四角或两边树碑,碑的上端凿有圆孔,叫做穿,以穿为支点并控制平衡,用绳索慢慢地悬棺而下。这种用来下棺的碑有木制的,也有石制的。棺木放入墓穴后,碑也随之埋入墓中。从西汉末年开始,有人把石制的碑立在墓前,既不埋于墓中,也不在下葬后撤除,而且在石碑上刻下墓主的官爵姓名,这就成了墓碑。早期的墓碑上部仍有穿,顶端或作方尖形,称圭首,或作圆弧形,刻上云气图案,称晕首。东汉时墓前立碑蔚成风气,许多墓碑除刻有墓主官爵姓名外,还刻上介绍墓主家世生平事迹并加以颂扬的长篇文字,碑阴则详列立碑人的姓名。晋代由于墓碑“既私褒美、兴长虚伪、伤财害人”,一度曾予禁止。唐宋时准许一定级别的官员墓前立碑。碑首称碑额,刻有螭(无角的龙)、虎、龙、雀等图样,碑身下还有碑座,称为趺。当时规定五品以上墓碑为螭首龟趺,高度不得超过九尺,七品以上墓碑为圭首方趺,高四尺。明清时更把墓碑的形制作为体现墓主身份的标志,规定更为细致:一品为螭首龟趺,二品为麒麟首龟趺,三品为天禄、辟邪(传说中的两种神兽)首龟趺,四至七品为圆首方趺,圆首的碑又称碣。碑身、碑首的高度、宽度以及趺座的高度也都有等差,最高等级的墓碑通高达一丈六尺。原则上庶人墓前不许立碑碣,但这种禁令并未严格执行,所以一般人死后墓前大多立有石碑,只是体小制陋,又无趺座而已。
帝王贵族和一些高级官僚墓前辟有竖向的通道,称为神道。如在神道上立碑,就叫神道碑。后世记述墓主家世和生平事迹并加颂扬的文字多刻在神道碑上,立在墓前的碑碣一般只刻官爵、姓氏、名讳。《清通礼》规定:品官墓碑书“某官某公之墓,妇人则书某封某氏。”八九品以下及庶士碑文曰“某官某之墓,无官则书庶士某之墓,妇称某封氏,无封则称某氏。”
5.石雕群
在墓前神道两侧排列石雕人像、动物像、传说中的神兽像等,也是用来显示身份的。“所以表饰故垄,如生前之仪卫耳”。这种墓前石雕群最早出现于西汉。汉武帝时名将霍去病墓前石雕至今尚存,除一般的动物像外,还有力士抱熊、马踏匈奴等造型,这同当时把他的坟丘筑成祁连山的形状一样,有纪功表彰的意义。东汉时贵族官僚墓前排列的石兽,不仅有大小多少的不同,而且种类也有差别。墓前石人,原本是用作墓主的警卫。二世纪中叶,乐安太守麃季长墓前两个石人的胸前分别镌有“汉故乐安太守麃君亭长”和“府门之卒”字样。东汉时,太守一级官员的衙署正门由亭长和门卒护卫。这种石人,后来有个专名,叫做“翁仲”,象征墓主生前的侍从。种种石兽,则叫做“石像生”,体现着墓主高贵的地位。唐代的制度是:三品以上官员墓前可置石人、石羊、石虎各2件,成对排列;四、五品官员只能置石人、石羊各2件,六品以下不得置。宋代三品以上可置石人、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件,四、五品可置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件。明清两代规定:二品以上置石人、石马、石羊、石虎、石望柱各2件;三品置石虎,石羊、石马、石望柱各2件;四品置石虎、石马、石望柱各2件;五品置石羊、石马、石望柱各2件。至于帝王陵墓神道两则排列石雕群,名目繁多,宏伟精美,是臣下无法比拟的。如唐高宗和武则天合葬的乾陵(在今陕西乾县北)除望柱1对外,还有飞马1对、朱雀1对、立马5对(原都有牵马人)、武士10对、狮子1对、又有少数民族首领石像61尊。明成祖长陵(在今北京市昌平)的神道长达800多米,两旁列有狮子、獬豸(传说中的一种独角兽)、骆驼、象、麒麟、马各4件,二立二蹲,两两相对,又有武将、文臣、勋臣各2对,共32件。
石望柱是由用作坟墓的标志的墓柱演变而来的,最初有两重作用,一是便于墓主后人寻找,二是便于墓主灵魂出游归来认明止息之所。华表也是一种起标志作用的柱状建筑,上端镶有横板,原多木制,后改石制。唐宋以后,矗立在墓前的石望柱、石华表往往刻有装饰花纹,与石人、石兽等组合在一起,具有表示等级、炫耀身份的意义。 |